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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在广西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公证调解室得到化解,双方当事人当场向公证处工作人员提交赋强公证申请并于同日收到了电子公证书。该案是鱼峰区法院首次运用“诉前调解+赋强公证”成功化解的案例。
2022年,当事人祝某与贾某签订《个人借款合同》,依约向贾某提供借款。借款到期后,贾某未按合同约定偿还。祝某追索无果,遂将贾某起诉到鱼峰区法院。鱼峰区法院收到该案后,将其委派给南宁市南方公证处进行诉前调解。南方公证处公证人员接到调解任务后,认真查看起诉状、证据材料,仔细梳理案情,并与贾某取得联系。经了解,双方对欠款本金、利息等事实均无异议,但对还款方式存在争议。
调解现场。鱼峰区法院供图
2023年2月14日,在公证人员的组织下,双方当事人在鱼峰区法院公证调解室进行面对面调解。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向当事人释明了诉前调解的目的和意义,告知赋强公证的法律效力,并引导贾某根据自身经济情况提出具体的还款方案。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调解协议,并当场办理了赋强公证申请。据此,公证处为当事人出具了公证书。
据悉,鱼峰区法院是柳州市首家引入赋强公证参与纠纷化解的法院。赋强公证,是指对符合条件的债权文书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在债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向公证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与通过诉讼程序维权相比,赋强公证进入执行程序更快,可以充分保障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并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
鱼峰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院将深入推进“诉前调解+赋强公证”解纷模式,切实推动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和诉讼服务理念更新,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李昱亭)
关键词: 诉前调解